第1节(1 / 2)

酌鹿 绿野千鹤 2598 字 1个月前

本书由 云浅落叶 整理 请手机用户输入m.haitangshuwu().直接访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酌鹿》

作者:绿野千鹤

文案:

古籍烬,道卒崩,鹿璃一出天下兴,争,争,争。

万骨枯,天子令,不负皇恩负君情,命,命,命。

林信给皇家做了一辈子屠刀,心狠手辣,从不后悔,唯一遗憾的是到死也没得到沈楼的心。重活一世,他决定装乖卖巧,好好把沈楼哄到手。

沈楼给天下做了一辈子楷模,清心寡欲,从不逾矩,唯一出格的是喜欢上了林信那个魔头。重活一世,他决定抛开世俗,早早把林信骗进门。

心狠手辣戏精受 x 但笑不语心机攻

双重生,攻受双视角

he,不虐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仙侠修真 重生

主角:林信,沈楼 ┃ 配角:很多 ┃ 其它:1v1

作品简评:

林信给皇家做了一辈子屠刀,心狠手辣,从不后悔,唯一遗憾的是到死也没得到沈楼的心。重活一世,他决定装乖卖巧,好好把沈楼哄到手。沈楼给天下做了一辈子楷模,清心寡欲,从不逾矩,唯一出格的是喜欢上了林信那个魔头。重活一世,他决定抛开世俗,早早把林信骗进门。两个重生的人,背负各自不同的使命,重新开始,逐步解开上一世的误解与谜团。

修仙与王朝并行的特殊时期,武力与王权、藩王与天子不可调和的矛盾,造就了这个注定不平静的酌鹿世界。作者文笔老辣,情节环环相扣,用双视角、穿插叙述的手法,将复杂的故事轻松细致地呈现。文中的多个人物立体生动,主角跌宕起伏的两世经历,有笑有泪,精彩纷呈。

=================

第1章 非命(一)

北风裹挟着米粒大的雪珠子,潮鸣电掣地砸在药庐屋顶的茅草上,发出凄苦的簌簌声。

“把这个端给夫人,走快些,万不可叫这仙茶冷了去。”药庐里走出个穿着褐色夹袄的丫鬟,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将一方木托盘并一盛满了热茶的瓷盏交给站在门前的小童。

小童矮墩墩还不到成人腰际,瘦弱的身子装在空荡荡的灰色棉袍里,像一只刚熬过冬的小老鼠。乖巧地接过托盘,软糯糯地应了一声,“小莹姐快进去吧,外面风大。”说罢,端着托盘,摇摇晃晃地踏着石板路离开。

仙草熬煮不能沾染其他灵气,所以这药庐设在远离府邸的后山,要呈递给主人,还需经过一条长长的、人迹罕至的小路。

“哎,你说同样是少爷,这三少爷怎么就这么可怜?”小莹看着那孩子的背影,心生怜惜。

“庶子的野种,又死了爹,还能过得锦衣玉食不成?”端着药罐出来洗刷的另一名丫鬟撇嘴,并不觉得三少爷有什么可怜。再受欺负,那也是有灵力的仙者,不像她们,只是干粗活的凡人奴。

林信快步走过石板路,转弯踏上有顶的雨廊,便骤然放慢了脚步。将托盘稳稳地放到美人靠上,也不管那斜飘进来的雪豆子会不会弄凉了仙茶,兀自搓了搓冻僵的小手。

刚重生过来没多久,他还不太适应这小小的身子,低头看看细瘦的手腕,骨骼笔直匀称,显然还没有被掰断过,怎的连个托盘都端不稳?

前世种种尚历历在目,眼皮开合间竟已沧海桑田,修仙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小时候,还在赵家充当三少爷的艰难岁月。

阵阵热气从瓷盏中冒出,尺腥草的味道避无可避地散发开来,惹得林信皱起了眉头。

尺腥草是安魂养神的上品仙草,只一样不好,有股子尿臊味。长在土里的时候,近在咫尺才能闻到,但熬煮成汤药就不一样了,热气带着腥臊,袅袅娜娜地在冷风中化作白雾,直呛得人脑仁疼。

对于赵家这样的万户领主,尺腥草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寻常是不会煮来随便喝的。概因大少爷暴毙,赵夫人忧思过重伤及神魂,这才嘱咐药庐煎了来喝。

单指摩挲着左手腕子,摸不到那节凸出的骨茬,还真有些不习惯。林信嗤笑一声,目力所及之处,赵家那冷成铁灰色的屋脊参差错落,跟儿时的记忆一般无二,怎么赵大少爷这么早就死了?那人明明是他成年之后亲手杀的,如今才什么年月……

“呦呵,这不是三堂弟吗?”少年人变声期的公鸭嗓,将林信从沉思中惊回了神。

穿着宝蓝色锦袍、头戴貂毛小帽的二少爷,带着一名目含精光的随从,一步三摇地走过来。腰间的佩剑因为他扭腰的姿势不时甩到外侧,露出剑柄上那颗拳头大的鹿璃。

即便天色阴沉,净度极高的鹿璃依旧光彩夺目。如今鹿璃的价钱还没有几年后那般离谱,但基本上也是一两黄金一两璃了。非战时,赵家是不许子弟在府中佩戴这么大颗的鹿璃的。

这人非但戴了,还一摇三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死了哥哥很高兴似的。

林信暗道一声“蠢货”,低下头,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绞在一起,做出一副无措的模样,小声唤了一句:“二少爷。”

蠢货二少爷向来喜欢欣赏他卑微怯懦的样子,这幅作态多半可以打发了他,尚未摸清如今的状况,林信暂时不想惹事。然而今天的二少爷并不满足于此,“刷拉”一声拔剑出鞘,用剑尖挑起了林信的下巴。

这是那位已经作古的大少爷常做的事,或许是即将成为家族少主的兴奋使然,这个平日只知吃喝的少年,竟大胆地模仿起了兄长。

剑柄上的鹿璃闪着幽亮的光,充沛的灵力瞬间附满剑身,由剑尖荡漾开来,在那幼嫩的下巴上割出一道道抓痕般的细小伤口。鲜红的血线顺着林信的脖子滑进衣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依旧柔顺地垂着眼,仿佛对疼痛毫无所觉,“这茶要快些给夫人送去,否则就凉了。”

这腥臊味趁热还能忍受,若是放凉了,喝到嘴里就完全与喝尿无异。赵夫人喝得不高兴,少不得又要迁怒于他。

二少爷听到这话,反倒来了兴致,收起剑尖,对身边的随从打了个眼色,“送茶有什么要紧,先让堂兄考校一下你的功课。”

那随从名叫谢天河,赵家年轻一代家将中的佼佼者,原本是大少爷的走狗。

谢天河接到指示,轻车熟路地抓住林信的衣领,直接拖到了山石背面的僻静处,将一把没有装鹿璃的铁剑扔过来。过于沉重的剑身,让接剑的林信连连倒退了两步才堪堪站稳身形,笨拙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脚底打滑差点摔倒。小小的孩子,抱着跟自己几乎等高的长剑,场面颇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