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么带着那本手抄本去了a大校园旁。他本可以回自己的小窝去舒服一点的。但是他还是担心天丝。如果真的是那个水晶弄死了人,让他去救人,估计他没这本事。他能多的最多就是在第一时间拿过那水晶,看它到底是怎么消失的来做线索的。虽然这么做,对天丝不公平,但是现在也没办法了。那水晶可是天丝自己戴头上去的。
就算要救她,现在这件事连一点头绪都没有,怎么救?
曲岑仕打了一份盒饭一瓶水,就在车子里吃了起来。他今天就打算在车子里过一天了。吃过东西就开始翻找着那本书来。
说是书,其实应该算是笔记更合适。很多字那是连猜带蒙的,都还蒙不出来。时间是一点点过去了,从中午十二点,来到了四点,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招牌上的阴文有两个字,第一个,对照那笔记上的通阴文书的翻译,那就是“妖”字。
“妖?”曲岑仕想到了零子叔说的那句话“招牌都用阴文来写,标准给鬼看的。”那么妖精是不是也能看得懂阴文呢?
正在他疑惑着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没有名字,只是一串号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听了电话。
手机中就传来了天丝的声音:“喂,我下课了,你在nǎ里啊?还当不当保镖啊。要不我死了,我去找你的啊。”
“在你们学校门口。”挂了手机,不到五分钟,天丝就上了车子。
这种天气,就算早晚会凉,白天气温还是能有三十多度的,可是天丝看上去却没有一点被热到的样子,还是那么清清爽爽的,或者是清凉的感觉。
在那五分钟里,曲岑仕已经把那本书收了起来。现在天丝在他的嫌疑人里,他不能让天丝发现点什么。
天丝一上车就问道:“喂,你怎么就记得美美死的那天,戴着的是这个样子的水晶发饰呢?”
“嗯,很漂亮,所以记得。”
“是太漂亮了吗?”她低声说着。
“怎么了?这幅样子。”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低下头,声音很低,一看就是有心事的样子。
“没有,就是今天有个同学看到我带着这个也能第一眼就说道,这个是美美死之前戴着的。”当初曲岑仕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她已经有些吃惊了。而今天,有个同学一上来就说而这个,让她心里真的很不好受。
“美美那个是你送给她的吗?”
“嗯,她前几天去我们们店里玩,看到那个漂亮,我就做主送给她了。”
曲岑仕沉默了一会,才问道:“天丝,你家那店里的照片,‘晶缘’两个字下面的那个章,是什么字啊?我那天都没看懂。”
他一问完,天丝就笑了起来:“看不懂很正常啊。那是古代的字体,是什么我也不记得的。反正就是写个不认识的在那,吸引人眼球罢了。”
“哦。”曲岑仕平淡地应着,但是内心里却已经是一阵翻滚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今天下午在这里翻了一下午的书,就是白费的了。不过总要翻译出来看看吧。办案子,一个人的口供是不能成立的,必须两个以上相互验证才行。
将天丝送到店铺,也就五点不到。这时候是小巷子里,不算热闹。曲岑仕也就下车了。刚要跟着天丝进店铺,天丝回身就拦住了他:“喂,你回去吧。想着调戏我姐啊?算了吧,没看到店里有客人吗?”
曲岑仕探过头看去,还真有客人。不过这个客人他认识啊。那不就是奶奶家邻居那小胖吗?他跟小胖的交情,那是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都是在一起的。只可惜人家小胖爷爷奶奶是a市的高官,爸爸是c市军队里的军官,所以人家比他曲岑仕更牛逼了一点,在a市读完初中,直接就去跟了他爸爸去c市重点高中了。
“小胖!”曲岑仕一声大吼。
让那小胖惊了一下,回身差点没一脚就扫过去。看了两秒钟之后,小胖叫道:“蒸馏水!”
曲岑仕本来伸出双手准备来个拥抱的,听到他这三个字,马上收回了手,说道:“喂喂喂,我宁愿你叫我柿子。”
小胖也没好气地说道:“那你看看我现在nǎ里胖?老子一七六的标准身高,也就一百三,这就是模特的料啊。”别说,这个小胖身材还真好,而且一身黑色的训练服,短发也挺帅的。
“行了吧,男模都一八零以上的,就你这这样的,贴个硅胶假胸,束下腰,画个妆,去冒充女模特还是可以的。”
“我说蒸馏水,你非要这么说的话,那么好,我以后再换个名字叫你。反正你名字多。”
身后的天丝终于按捺不住了,跳出来就问道:“他还有什么名字啊?”
小胖看看天丝,再看看曲岑仕,然后笑道:“哟,小女朋友?没成年呢。小心人家告你诱拐未成年少女。”
曲岑仕马上说道:“不是!就是认识而已。小胖,今晚你请客,接风。”
“我才回来两天,要接风是你请客吧。你就是在a市混的,知道这里哪个ktv陪酒小妞漂亮吗?今天你请了。我们们把菜鸟也叫出来……”
“咳咳。”晶晶终于受不了了,佯装咳嗽让他们两停下说话之后,才说道:“先生要是不需要看这佛珠的话,我就先收起来了。有兴趣,有时间再来看看吧。”
“没有啊,就这个,我买了!”小胖豪气地说着,回头就对曲岑仕说道:“柿子,你要什么礼物?我一块刷卡?”
曲岑仕连忙摇头。虽然现在这巷子的小店他还没有走完,但是这家店,已经在他的嫌疑对象里面了,这里的东西可不能随便碰的。他还提醒道:“你要是送人的话,就别直接碰,让它主人第一个碰它。”曲岑仕能肯定,就小胖这种人,是不可能有这个心思去戴什么佛珠的。他太奶奶,一个九十多的老太太却是天天在家抄经念佛的。这个应该就是送给他太奶奶的。
第十二章 城隍庙
晶晶已经熟练地包装着佛珠了,小叶紫檀木的,珠子不算太小,也正好合适老太太的手。
拿上佛珠,两个男人出了店铺,曲岑仕就说道:“你在这等着,我开车过来。”
“正好,我车子在c市呢。”
曲岑仕一离开,天丝就拍拍小胖的肩膀说道:“喂,你是他朋友啊?”
“是死党,是发小,是兄弟。”
“那他叫什么名字啊?”
“他名字可多了。蒸馏水,柿子,还有一个是大姨父。”
“大姨父?”
“不知道?你去看看搜下屈臣氏大姨父就知道了。”话刚说完,曲岑仕的车子就正好开了过来,按了声喇叭,小胖就这么几步走了过去。
a市一家有名的私房菜馆,里面的单间,家庭环境的装修,让人感觉轻松了很多。不过也就因为这样,这家店的饭菜都是很贵的。
坐在那张黑白颜色的大理石餐桌旁的有三个人,一个是曲岑仕,另一个就是小胖,还有一个他们叫他菜鸟。曲岑仕是一身休闲的打扮,小胖的一身训练服,菜鸟那是白衬衫,黑裤子,还带着眼镜。如果忽略掉他那已经凸出来的肚子,还挺帅的。
拿着酒杯,小胖手背就打在菜鸟的肚子上,说道:“菜鸟,你还真有我当年的风范啊。”
“什么话啊!你们去看看,在银行上班的,只要是个领导,基本上都这身材。我这已经算好的了。”
“哟,银行啊。喂,你老实说,有没有贪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