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说什么?说我很难过?对,我他妈真的很难过!但是真佳子她不该昨天晚上跟野汉子跑了!”

“野汉子?”这倒是没想到的事情,“什么野汉子?”

“我他妈哪儿知道啊,半路杀出来的东西!”男人说着,忽然愣了一下,仿佛这才意识到此事很难解释,“这个……唉,你们怀疑是我干的,对吧?”

王昭不置可否地看着他,没言语。

“算了,不管你们怎么想吧,事到如今,我有什么说什么。”

“说什么呢?承认你虐待女友吗?”

“靠!”男人长长地骂了一声,“他妈的,她活该!”

不管此人是不是凶手,王昭都对他产生了一种厌恶感。打女人先不说,还这么理直气壮,简直是畜生。“什么叫活该?”他冷冷地质问着。

“这女人同时和好几个家伙搞!”

“你有什么证据吗?”

“……”

算了,和他纠缠下去也是没完没了,还是问正经的才好。想了想,王昭问:

“你说昨天半路杀出个野汉子,是什么意思?”

“我跟你实话实说吧。”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悲伤过度还是宿醉未醒,反正跟警察说话,他也是出口成脏,“没错,昨晚上她过来找我,我俩做爱了,怎么了?做完之后一起吃的饭,我就问她,前两天夜不归宿,干什么去了?”

王昭打心眼里鄙视这孙子:好嘛,这么重要的问题不早问,做完了你倒想起来了。再说,人家又没嫁给你,家里还有孩子,你他妈管得着吗?!

“丫跟我说,加班。哎,您想想,一干培训的,没事加什么班啊?还两个整宿的夜班。后来我俩就吵起来了。丫当时穿着衣服呢,忽然踹了我一脚,开门就跑。踹得还挺正的,我爬起来就追。你想啊,丫穿着高跟鞋,还能跑得过我?转过俩楼,我就瞧见她了。她忽然崴脚摔在那儿,我心想这回行了,我让你跑。结果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就冒出个男的来!”

一个喝醉酒的打女人的家伙,说着不堪入耳的话,王昭本没什么兴趣,忽然听到这一句,眼前便一亮。“那人怎么了?”他赶紧追问道。

“什么怎么,不怕你笑话,丫把我给打了!你瞅瞅!”男人脖子一梗。

王昭没瞧见什么,凑近了瞧,还是没有什么。

“瞧哪儿呢?瞧我手腕子!”

“让我瞧手腕子,你倒是伸出来啊!”

王昭一看,男人的右腕上确实有一大块淤青,似是被人扭过。如果说陈真佳子有这般力气,那就太夸张了,确实像是男人所为。

“就这样?”王昭眨眨眼,还问。

“对啊,就这样,还能怎样?”

“他没揍你啊?”揍你也活该!

“这就行了,还他妈敢揍我?”

“哦,之后你去哪儿了?”

“哪儿也没去,回家了呗。”——这还真是个够爷们儿的男子汉的做法!

“陈真佳子呢?”

“我他妈哪知道,跟那野汉子回家睡觉去了吧?昨晚上我一帮哥们儿都来了,那小子肯定也住这边,回头叫我们碰见了,嘿,不弄死丫才怪。”

谁弄死谁呀!王昭在心里骂了句。

这本来只是王昭无心的咒骂而已,没想到当天晚上,咒骂便应验了——这家伙真的被人弄死了。

而且死状惨不忍睹,脑袋都快让人撅下来了……

5

如果将世界上最具有怀疑精神的职业排出个top5的话,警察和教师绝对名列前茅。他们怀疑别人的性格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随着从业时间的增长,慢慢地变成了一种天性。

王昭相信他说的话吗?不!一个醉鬼,一个打女人的男人所说的话,即使在普通人看来,也不太具有说服力,更何况是警察了。

可王昭又找不出什么怀疑的理由来。真佳子昨晚的确和其他男人有过接触,只不过她男友可能将这事情夸大了而已。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推断呢?其原因就是真佳子脚上那双不伦不类的鞋子。

一双鞋所附带的信息并不多,可王昭在停尸房和证物组确实仔细地观察过,这也不需要什么过人的眼力。鞋子的尺码是38的,穿在真佳子的脚上略微有些显大。当然了,这不算什么关键线索。现在的鞋子由于生产厂商的不同,尺码经常并不统一,一个人的家里既可以有38号的鞋子,也可以有37号甚至39号的,不足为奇。这早已不是“文革”的年代了,当然没必要将尺码、颜色、模样都统一化。

不过,王昭此前去过真佳子的住所,注意到了一些事情。据真佳子的前夫交代,他们离婚后,房子便留给前妻,以便她带着孩子有个固定的住所。然而王昭却发现,这三居室中的某一间卧室里,堆放了许多搬家用的纸箱,其中的一个纸箱里放了些日用的小物件,都有使用过的痕迹。

这就产生了至少两种合理的推论:1.真佳子或许曾经搬出过,在他们分居或发生严重争执的时候,最后由于离婚协议,她又搬回来了,不过那时候搬家打包的用品有些是从未拆封的,因为用不着;2.离婚后真佳子可能找了新的男友,确定了关系,打算搬过去住,可后来不知怎么的,这事情吹了,准备好的箱子也就没有再拆封。

至于后一种可能性,王昭瞥了瞥她醉酒的男友,心想也没准就是他,毕竟打女人的毛病不会在恋爱初期就发现。当然也还有是别人的可能。

问题在于,王昭查看了真佳子住所的鞋柜,里面的鞋子虽然都不算很新,但至少也都是这两年的款式和风格,与她死时脚上穿的这双很不相同。看来这双鞋不仅是不合脚,还并非真佳子的所有物。为了验证,王昭便拆开了几只箱子。在其中的某一只箱子里,确实找到了几双旧鞋,尺码不同,风格截然相反。真佳子不穿高跟鞋的时候喜欢穿运动鞋,普通的平底鞋一双也没有!

那么,鞋子有没有可能出自这男人的家呢?王昭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啊?要看我的鞋柜?为什么?”男人问。

王昭撇撇嘴,也没作答。反正警察要看,你就不能不给看。

鞋柜里除了一双小巧的女用拖鞋,就再也没有女人的东西了。这是否证实了他说的话呢?真佳子和他发生口角后,逃了出去,在路上崴了脚,然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吓跑了男友,带走了她?

有点扯!平心而论,王昭觉得这件事相当扯!

至于男友手腕上的淤伤——对这样一位冒冒失失的醉鬼来说,招猫逗狗的随时都可能惹祸上身。

可是眼下又没有其他任何站得住脚的可能,姑且就相信他所说的吧。需要把他带回警察局吗?似乎没这个必要。瞧瞧他的身形,也不像是能掰断人脖子的架势。于是王昭对他的dna进行取样,拿回去检验,也算是能交差了事了。水哥不是说了吗,真佳子死前曾与男人有过性行为,应该是自愿,那八成就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