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也被卷入了一宗残忍的连环杀人案件。他将与麦涛合作上演血雨腥风的冒险历程。
第一章 艾莲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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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喝茶、吃巧克力,还是于午饭后找人玩棋牌游戏、买花格子衬衫、透支信用卡,甚至是在早餐时看体育新闻——我们所有的人都有瘾。
也就是说,并非只有抽烟、酗酒、滥用药物和吸毒等有害的习惯才叫上瘾。实际上,任何我们开始想要却没必要,但是能满足心理或生理渴求的事情,都可以称为成瘾。这种成瘾行为其实就像你只按一条固定路线上下班,即使条条大路通罗马那样简单。
年轻的心理医生艾西也有不少成瘾行为,特别是当他坐在咖啡馆里的时候。
他习惯要一杯塞满了冰块仍不嫌过凉的苏打水,轻轻地摇晃杯子,随后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然后一边喝水一边慢慢地把烟吐出来。刹那间,烟雾混在了水里,又被升腾着的丝丝凉气拖着往上升——整个杯子就变得烟雾缭绕、水汽蒙蒙,看上去特别有趣。
这个动作艾西通常会反复做好几次,今天也不例外。他盯着烟雾蒙蒙的杯子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举在唇边,仿佛喝水和抽烟变成了一个动作,缓缓地喝了下去。
他一直低着头在喝水,直到杯子重新变得纯净和透明,这才抬起慵懒的眼皮,去看坐在他对面的那个男人。
古德曼律师——艾西不错眼珠地看了他一会儿——老样子,花白的头发,熨烫得没有一丝褶皱的衬衫和领带,凝固了的严肃的神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不过,今天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艾西有些茫然。
艾西还算年轻,不过而今也已经三十岁了。从之前的心理游医熬到了眼下这一步,算是很不容易。所谓心理游医,就是在现行体制下并没有被纳入医院或机构管制的心理工作者,靠接私活来维持生计的那一类人。通常他们既要与客户周旋,又要面对专家和教授们的指责和打压。没办法,谁让这个行业败类多呢?其实,专家队伍里有名不副实的,游医队伍里的骗子就更多。
艾西不是骗子,于是只好默默地奋斗,总算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的口碑不错,名望也在提升,近期内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投资,因此顺利地开业,雇了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人,成立了自己的心理咨询中心。公司的生意不错,到了下半年简直可以说是门庭若市,作为老板,艾西仍然不愿意放弃专业工作,这就让他的精力常常透支。
然而眼下,坐在对面的男人——古德曼律师约他出来,却让他觉得很诧异。
古德曼律师姓古,古月的古,叫德曼。这名字很有趣,也不知道爸妈是怎么给起的。古德曼的英文刚好就是“good man”(好人),于是大家也常常称他为好人先生。
古律师,或者叫作好人先生,是艾西的老相识了。律师这行压力大,凡是不舒服的时候,古律师就来找艾西咨询。反过来说,艾西开业后,出现法律上的问题,也要向律师求助——一来二去,在友情之上,两人便建立起了牢固的共生关系。
古律师过去常说:“小艾啊,开业吧,别这样到处打游击了!没个固定的场所,这样每天跑来跑去的,累断了腿,又能挣几个钱?要不然我给你投些资?”
不管是不是律师的劝说发挥了作用,反正艾西现在开了业,可古律师的态度又发生了改变。他依然有事就来找艾西,却从不肯在咨询中心里谈话。
“出来吧。”古律师现在常常这样说,“出来说话方便,就你跟我两个人,省得别人传闲话。”
两个大老爷们儿,有什么闲话可传的?艾西虽然搞不懂,但他还是遵从了这位长辈的要求。
开业之后,古律师是第三次找他——这次的情况与以往大不相同。虽然律师先生还是打扮得精致又严肃,可眉眼之间似乎掩不住少许慌乱。对于见过大世面、经验丰富的律师来说,要喜怒不形于色那是小菜一碟,更不要说紧张感应该和他们绝缘了。
艾西不明白律师先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喝完一杯水之后才开口:“好人先生,您今天找我是……”
没等他把话说完,古律师插嘴道:“哦,小艾,这事情说来话长,你先看看这份东西吧。”他把手从桌子下面拿上来,见服务员过来添水,似乎还抖动了一下,等那姑娘走了之后,这才把一张折好的a4复印纸递了过来。
这纸似乎被他攥在手里很久了,既有皱褶又有汗渍。艾西更茫然了,可他也没说什么,静静地接了过来,然后把它打开。
古律师既然要求别说话,艾西自然也就只好在心里默念。他扫了一眼,上面似乎是些法律条文之类的东西,短时间内看不明白,只好逐条审视。
只见最上面的第一条是这样写的:
“第一条:在我死后,抑或是我失踪之后,唐彼得先生如尚有工作能力,则可以接受我的财产赠予,得到我咖啡厅的经营权、使用权及一切所有权。我的死亡需要有官方证明,而我的失踪则由古德曼律师来判定。”
……
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仅仅看完第一条,艾西就感到莫名其妙。他抬头瞥了律师一眼,律师还是老样子,紧张兮兮的。
让艾西深感茫然的是,这东西说的是啥?遗嘱,还是财产赠予?什么叫“我死之后”,抑或是“我失踪之后”?写这东西的人,到底是快死了,还是正经历某种危险,即将“被失踪”?
这一条中的后半部分——最后一句,看起来更加奇怪。死还好说,人死了嘛,入土为安——这年头房子和地太值钱,不讲究入土了,反正把骨灰盒找个地方安放起来,也就算行了。 “我的失踪则由古德曼律师来判定”?失踪有让律师来判定的吗?!
执著于第一条,并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这件事,艾西只好接着看。
“第二条:如唐彼得先生想要获得咖啡厅的所有权,则他还须同意本附加条款。唐彼得先生在接手咖啡厅之后的岁月中,若出现死亡、失踪、入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的情况,则唐先生必须同意,将咖啡厅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麦涛先生。唐先生必须同意本附加条款,方可使第一条生效,即得到我的咖啡厅财产赠予。如其他日出现死亡、失踪、入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又拒绝转交咖啡厅所有权的情况,古德曼律师有权依照本条例,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
艾西觉得自己掉进坑里了。也不知道是空调开得太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到底是啥玩意儿?!
如果只看第一条的话还好,虽然个别字眼有点奇怪,但总的来说,写这份赠予书或者遗嘱的人,还是个很慷慨的人。不过后面的这一条算什么呢?既然给了人家,为什么又要设定条件?本来只有唐彼得这一个受益人(暂且不去管中国人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吧),现在又蹦出一个叫麦涛的受益人,到底是什么意思?顺位继承吗?看起来也不像。
艾西只好继续往下看,可是下面的条款主要是一些具体的操作事项,并没什么特殊的,也没对上面两条进行任何解释。
这份遗嘱的签署日期是2009年9月,署名位置是空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