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通天杀局 雾满拦江 3225 字 15天前

我不吭声,任由老人满脸困惑地苦思。让82岁、智慧过人的威伯无法确定的,到底是什么呢?

又是好长时间的沉寂,威伯终于慢慢开口了:“如果你问我,我从警一生,手中从无积压的未解之案,此事是真是假,我可以响亮地告诉你:是!有案卷为证,绝对假不了。但这个答案实际上是错误的,我在撒谎,一个从警一生,视荣誉尊严如生命的老警员,公然在撒谎!

“但我真的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撒谎。事实上,我连这是不是一起名义上的刑案都无法确定,更谈不上破解了。更进一步说,实际上我连这件事情到底发生了没有,都有着极大的疑问。总之,一切都不确定,所以我无法给你一个确定的回答。

“我从警一生,孜孜以求,目的就是验证这种确定性。我只想知道一件事:70年前,在我12岁生日的那一天,我所看到的那一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个美艳绝伦,让我牵情一生的女人,她是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我青春时代的少年梦想?

“但直到今天,我仍然未找到答案。”

威伯以低沉的语气,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神秘的女客】

70年前,威伯刚刚12岁。

70年前的这座古城,处处洋溢着旧时代的风情,女人穿的衣服是华丽的对襟开衫,她们绾着乌黑的发髻,画着弯弯的细眉毛,脂粉的香气弥漫在狭深的巷子里。男人们则是打着绑腿,手提长枪,去遥远的地方,在弹片横飞中冲锋陷阵。那是一个战争的年代,距离现今,恍若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12岁的小威伯,头上戴着绣有红缨球的瓜皮小帽,身穿绣着福字的绸缎棉袍,身体圆溜溜的,肥胖如圆球。他是城里唯一一家客栈的少东家,每日里川流不息的客人,给威伯家带来滚滚的财源,让威伯过着优裕的生活。

威伯永远记得那一天早晨,当时他正背对着街道,蹲在墙根处,手拿一根细棍,聚精会神地在掏一个蚂蚁窝。正掏得物我两忘、心神愉悦之际,忽然感觉到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了一下,然后就嗅到了一股奇异的清香。

威伯描述,那香味很淡很淡,淡到你几乎嗅不到的程度。可却又丝丝缕缕,直沁入你的心中,让你的心,瞬时敞开,直欲将这世界拥入怀中。那种潸然欲泣,却又不知因何而喜悦,因何而欲泣的感觉,直让威伯两腿发软,竟然一跤跌坐到了地上。

然后威伯仰起头来,呆呆地看着那个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的女郎。

威伯年龄虽然不大,但因为家里是开客栈的,也称得上阅人无数了。他一眼望去,感觉那女郎年龄不大,最多不过十六七岁,穿一件对开襟的圆领点衫,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部。当威伯看到她时,她正俯下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威伯。

威伯说,当时他望着这位女郎,脑子里立即涌出两个字:好看。好看,这女郎长得真好看……至于如何个好看法,却不是威伯所能说清楚的。即使是70年后,82岁的威伯说起这个女人来,最多是补充一句:“我活了82年,从未看到过像她那样好看的女人。那种好看,不是人类所能具有的。人类受限于皮肤、肌肉及五官,纵使你摆布到了极致,也未必及得上她的容貌之万一。”

女郎娇美的体形与柔和的气质,让威伯心里生出一种朦胧的感觉,就好像她是与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竟然在这个意外情境下相遇了。而且他心里还说不清楚为什么,感觉到自己很委屈,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递到女郎的手上。

女郎握住了他的手。

那只手轻柔香软,比威伯的手大不了多少,精致宛如花瓣。威伯握住这只手,再也舍不得松开。

女人嘴角带着笑,牵着威伯的手,走进了客栈。

威伯家开的客栈,共有16间客房,按天、地、玄、黄分列,天字号2间,是上等房;地字号4间,略次一等;玄字号6间,又差一等;黄字号则是4间大通铺,专供行脚役夫入住。女人牵着威伯的手,穿过一排排客房,到了天字一号房门前,放开手,自己推门进去。然后她回过身来,向威伯招了招手,威伯立即跑进去,站在她面前,仰脸看着她。

女人俯身,对威伯说:“你去到门口看着,等一会儿,有个叫卡摩斯的人,很好认的,高鼻子深眼窝,身上长满了黄毛,他会入住天字二号房间。等卡摩斯住下来之后,你让他来我这里一趟,我有话要对他说。”

威伯脑子并不笨,立即问了一句:“我只是个小孩,客人不肯听我的话,他要是不肯来怎么办?”

女人笑了,轻轻地拍了拍威伯的脸颊:“淘气的小东西,如果卡摩斯不肯来,你就说我知道他手中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你说了这话,他不敢不来。”

威伯答应了一声,立即跑到门口处,站在柜台边向外张望着。过了不多久,眼见红日西斜,果然有一支行旅,是五匹马组成的旅队,一个高鼻梁、深眼窝,满身都是黄毛的西洋人骑在马上,后面有一个向导,三名脚夫,另外,四匹马背上都驮着沉重的箱子。人身上和马背上,都蒙了一层黄土,显然他们走了不少的路,慢慢向着客栈走来。

进了客栈,那名洋人下马,嘀咕了一句什么,就听向导说道:“这位就是卡摩斯先生,是国民政府的顾问,此次来西北作文化考察,你们要把最好的房间给卡摩斯先生住。”

柜台里应了一声,给卡摩斯先生安排了天字二号房间。然后卡摩斯指挥三名脚夫,从马背上卸下沉重的箱子,其中一只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他的房间。箱子进屋时,一个脚夫身子歪了一下,急得卡摩斯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怪叫:“呕卖嘎滴(哦,我的天啊),小心,要小心哪。”

箱子搬进去,房门关上,向导和脚夫去前面的房间,威伯跑了过来,扒着门缝,向屋子里看。

就见卡摩斯从箱子里,取出一只人脑袋大小的石鼎,三只脚,缺了一只耳朵,看起来很沉。卡摩斯咬着牙,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石鼎放在地上,随后拿出一台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开始拍照。

威伯推开了门,卡摩斯扭过头来,看到威伯,脸上露出怕人的怪笑:“小朋友,你应该先敲门。”

威伯呆头呆脑地看着卡摩斯,用机械的声音说道:“你马上去隔壁房间,有人要见你。”

卡摩斯笑眯眯地摊开两只手:“这是一个邀请吗?我是否可以拒绝?”

威伯威胁道:“你必须去,否则你会后悔的。”

卡摩斯哈哈笑了起来:“小朋友,请关上门,我要工作了。”

威伯道:“要见你的人,知道你的香炉是怎么弄到手的。”

卡摩斯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的模样变得说不出的可怕,冲向自己的行李,从中取出一只转轮枪,猛地冲出门,进了天字一号房间。

【从石鼎中钻出的异兽】

威伯追出来,跑到了一号房间门前,只见房门大开,那位女郎对门而坐,神情淡定。卡摩斯则是手提转轮枪,背对房门,望着那女郎,似乎被惊呆了,一言不发。

好半晌,才听那女人低声叫道:“卡摩斯?”

卡摩斯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古怪的咕噜声。

女人道:“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你肯不肯?”

卡摩斯又咕噜了一声,收起手枪,端起挂在胸前的照相机,对准女郎,咔嚓一声,拍了张照片。然后他又咕噜了一声,大意是没有镁光灯,照片的效果会很差。他把照相机放下,抬头望着女郎,问了句:“什么交易?”

女郎说:“我要换回你手中的香炉,你不会拒绝吧?”

卡摩斯摇头:“你还没有开出价码。”

女郎说:“你把香炉交给我,作为交换,我不告诉别人这只香炉是你从别人家中偷来的,而且你还为此开枪,伤了人。这条件够优厚了吧?”

卡摩斯举起了手中的转轮枪,却又不知为何改了主意,把枪放下,说道:“我倒是有个好建议,比你的主意更好,你要不要听?”

女郎脸上露出倦色,分明是同样的话听过太多:“可不可以不听?”

卡摩斯凶狠地说:“不可以,虽然我尊重女士,但这个建议你必须听,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两人的福祉。”

女郎扑哧一声笑了:“卡摩斯,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卡摩斯道:“不是夸张,事实上,我已经打算完全接受你的要求,把那只奇怪的石器交给你,此外还有我的著作,也将在扉页上写下你的名字,不管你叫什么,这个决定不会改变。还有,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当然,我们两人要在一起,这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