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1 / 2)

夜已深, 基努滑动鼠标的手却没有停下来。

“早知道剧本这么精彩,当时就应该答应才对的!”

他自言自语说着,言语里面充满了庆幸, 差一点就错过这么精彩的故事。

依照他现如今的咖位, 基本上递过来的都是主角剧本, 偏偏这个剧本的各个配角都异常精彩, 真不愧是提名过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的导演。

本身就有这方面的经历,然后再用虚幻的笔触将真实故事融入进去,看得基努都有些意动。他自己很清楚自己的演技其实算一般,在商业片里面够用, 在文艺片里面就要差一些, 刚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磨练磨练演技。

罗索尔作为吉他手,基本上算是乐队的主脑,有着摇滚巨星一样的光环。既才华横溢,又内心敏感、孤独,甚至有几分缺爱。

普通演员根本撑不起万人迷吉他手这个角色,可基努要是拿着吉他站在舞台上, 什么都不做就拥有那种巨星的气场。

如果罗索尔这个角色没有撑起来, 那么佩妮对他的迷恋自然无从谈起,更加说服不了观众跟影评人。

这个角色对基努来说, 有50%本色出演的部分, 契合度很高。或许是现阶段最适合他的文艺片角色, 没有之一!

静水乐队在商业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成员们之间的感情却逐渐淡薄, 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没有了当初做乐队的初心。

而佩妮这个角色就像一个谜, 她热情美丽, 以披头士的一首歌当名字,无数次被男主角威廉询问名字却又避开不提。

她比起寻常骨肉皮来说更加有血有肉,形象更为丰满。

佩妮很讨厌被别人称之为骨肉皮,她觉得那群女孩只是为了接近名人,跟明星上床;而她自己则是称呼自己为band aid,觉得真正是为了音乐本身、为了乐队的发展,能帮助乐队激发创作灵感。

她迷恋罗索尔,崇拜这位乐手的才华,愿意跟随着一起去全美各地巡回演出,根本不顾及罗索尔的婚姻跟态度。

然而在静水乐队即将成名的时候,佩妮却选择了离开,前往她一直心心念的摩洛哥。她是摇滚圈里面里面的传说,游走在各路乐队之间,仿佛能跟每个人打好交道,然而最后除了失望之后什么都没有带走。

佩妮是整部电影的核心,需要极其精致跟细腻的表演,并不是说女演员足够漂亮就行,这个角色前后的转变需要演技支撑,时而看透世事的成熟,时而跟孩童一般的单纯。

基努在心里为伊芙捏了把汗,这个角色难度太大了!

她真的能驾驭好这个角色吗?

如果演技不过关的话,试镜那一关都过不了。同年龄层次的其余女演员肯定也都知道这个角色的可塑性跟重要性,说不定会面临一大堆成名女星的竞争。

这部电影并非是什么黑暗现实主义小说,虽然有所波折,但还是有一个相对较圆满的结局。

乘坐飞机去巡演的时候,遇上了颠簸的气流,乐队每个人都将自己平时不敢说出的话脱口而出当做遗言。主角威廉也是在这个时候跟乐队分开,他将自己跟乐队经历的美好与难堪全都记录下来并且交给了《滚石》杂志。

然而因为采访的内容太过于耿直,几乎所有阴暗面都被暴露出来,乐队成员们直接否认了报道的真实性,从而让《滚石》放弃了威廉辛苦写出来的稿子。

基努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为故事里面的威廉同情了几分,这个被母亲保护得很好的孩子经历了摇滚圈子的不堪跟虚伪,明明都是事实却不被承认,这种打击对于青少年来说很致命。

幸好罗索尔在别人的提醒下终于醒悟过来,明白了自己对佩妮的感情,想要敞开心扉跟她长相厮守。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佩妮给罗索尔的地址其实是威廉的家,罗索尔向威廉道歉,告诉《滚石》杂志编辑部真相,重新接受威廉的采访。

静水乐队最后放弃了飞机,继续开着自己的巡演大巴朝下个目的地开去,虽然没能大火特火,不过保持了自己的初心。

基努看完剧本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过,他发现自己很喜欢卡梅伦所写的这个剧本。

即便最后佩妮没有跟罗索尔在一起,静水乐队也没有火,可每个人的归宿都不差。

威廉作为记者并没有乱用职权去虚假描写采访报道;罗索尔以及静水乐队没有向商业屈服,选择了遵循内心最深处的选择;至于佩妮同样得到了自己的东西,她不是依靠乐队的骨肉皮,而是依靠音乐来成全自己。

几近成名不仅仅是片名,更是静水乐队巡演大巴上面的名字。

这部电影让基努看到了《滚石》副主编的能力以及对摇滚圈子的熟悉,并没有回避大家都知道并且好奇的问题,没有将乐队成员间的友谊跟内斗、性、酒精、毒、名利这些东西删掉,也没有将它们作为噱头。

而是用冷静、含蓄的笔调进行描写,探讨了偶像的定义,探讨了理想跟初心。

或许是有着类似的经历,基努能感受到导演写这个剧本的心理,将七十年代的摇滚故事重现在大银幕上面,不带有任何批判或者赞誉的视角,一切都是那么客观,具体怎么想由观众们说了算。

不仅仅有对摇滚的单纯热爱的美好,还有人性的复杂,面临美色、毒、名利的诱惑,在利益纠葛中浮浮沉沉。

摇滚并不是纯粹的美好,有着自己独特的黑暗面,也有了这个拒绝迷失在名利场以及人生道路上的故事!

告别跟成长是电影的两大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