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以平民愤(1 / 2)

工商所的人盯着那页账本看了几眼,似有些疑惑。

“姑娘,这上面写的东西,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啊。”

“领导,单从表面上看,确实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我告诉您,这上面写这个姓蔡的人购买的这个面粉和豆粉,是用来制作面条售卖的呢?”

“这面条自然是用面粉做,怎么能掺豆粉呢?要真是这样,那可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糊弄咱们广大的老百姓了。要放在早些年,这可够得上欺诈罪,是要被拉出去批斗的!”工商所的人沉声道。

“领导,那如果,这人掺进去的豆粉,本身就是即将过期的,那又怎么论?”谷雨继续问。

“这……这性质也太恶劣了,必须严惩!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成了!

这事儿,基本是板上钉钉了!

“几位领导,如果你们要去查这个面摊的话,我可以给你们带路,那地儿我熟!”

听到这话,出于职业病的老刘警惕的看了谷雨一眼:“姑娘,我咋感觉你对这事儿特别上心呢?莫不是这个姓蔡的人跟你有什么瓜葛?”

见老刘问起,谷雨倒也坦然。

“警察同志,您还真说对了!我啊,其实也是个摆摊卖面的,之前就在那棉纺厂门口卖,生意好得很,没准儿连您几位都吃过我做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