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男儿行 酒徒 5547 字 18天前

“是!”两名随从不敢怠慢,答应一声,立刻小跑着回客栈取马。其他随从看见了,难免就小声追问道:“四老爷,四老爷,那石硝和硫磺,原本不就是禁止之物么?您怎么还要请右丞大人。。。。。。”

“蠢货!”李四听得不耐烦,抬手给了问话者一个脖搂,“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咱们大元朝的禁令比牛毛还多呢!但只要是能赚到钱的,你看哪一条曾经认真执行过?!”

“唉,唉,四老爷说得是,说得是!”挨了打的随从满脸赔笑,不敢再多问一个字。

这大元朝在立国之初,的确禁止过硝石和硫磺交易。可那些禁令只是对汉人和南人有效。换了蒙古人和色目人,则谁都不会拿它当回事。特别是后者,只要能赚钱,亲娘老子都能拿出来卖,岂会在乎禁令不禁令?因此久而久之,这些禁令就都彻底变成了废纸。除非朝廷再度重申,并以严刑峻法为后盾。否则,即便你把石硝卖到州衙门口,只要不踏上那几个石台阶,里边的大人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探出了一项重要情报,李四也没心情继续在滕州逗留了。找了家看起来颇为干净的酒楼简单吃了一顿,便回客栈结了账,带领手下随从继续向南奔行。

他着急替新任淮南宣慰使逯鲁曾去挖坑,当然不肯朝西走到运河上乘船。而是直接出了南门,沿着官道一路狂奔。谁料才奔出了十多里,前方道路忽然变得无比狭窄。十几辆满载货物的马车排成一条长队,挤在最窄处,将整条官道挤了个水泄不通。

“不长眼睛的东西!”跟在李四身后的随从王二十一骂了一句,就想用皮鞭头前开路。李四却猛地探出手,一把扯住了他的胳膊。“别多事,这里不是大都。咱们从路边泥地上绕过去!”

“凭什么?”那些随从在大都城内当螃蟹当惯了,到了外边,岂肯给一群乡巴佬让路?立刻齐齐将头转过来,七嘴八舌地抗议,“四爷您也太谨慎了吧。虽然这里不是大都,却也是大元朝的地界。谁还敢不给咱家主人面子!”

“一群吃糠的蠢货,比猪还蠢!”李四狠狠瞪了众人几眼,以极低的声音回应,“这里距徐州,不过是三两天的路途。芝麻李在徐州折腾出那么大动静来,这边的黔首们居然一点都不慌,该怎么过日子怎么过日子。要说这地方官府跟红巾贼之间没猫腻,有可能么?真正把当地的差役招了来,谁能保证他们站在哪一边?!”

众随从闻听此言,吓得连连倒吸冷气。刚才大伙的确都看到了,这滕州的地面上,的确宁静得如同世外桃源一般,好像压根儿就没感觉到蚁贼的巢穴近在咫尺。那城门也四敞大开着,也根本不怕步了徐州后尘!

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说明了一件事,腾州的官员和百姓,早就知道红巾贼不会攻打他们!甚至连派手下骚扰一番都不会。而能让芝麻李如此礼敬有加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由官府的人暗中跟芝麻李搭上关系,向徐州红巾贼缴纳一笔钱粮,买一时之苟安。

只是这地方上的官儿们,做得也太明目张胆了些?毕竟蚁贼不过是在一两个府里折腾,而朝廷治下像这样的府却有好几百个。

“你们懂什么,所谓千里做官,只为捞钱。”见一干随从脸上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李四皱了下眉头,继续说道。“如果让蚁贼打到了城里,他即便把所有家产都拿出去打点,最后也逃不了全家流放千里的命儿。但是派手下去跟蚁贼勾搭,花得却不是自己的钱。即便哪天芝麻李被朝廷抓到,供出他的名姓来,也可是说是贼人死到临头胡乱攀咬。只要查无实据,朝廷为了安抚人心,也不能将他们怎么样!”

“嘶!”众人听了,再度倒吸冷气。如果事实真的如同李四所猜测的话,此刻把官差招来,等待着众人的,恐怕就是被杀人灭口的命运了。在死亡的阴影下,众随从们不敢继续嚣张。老老实实地将坐骑拨离官道,在泥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往前绕。

此刻已经是二月初,冰消雪尽,春潮汹涌。而滕州又紧邻着微山湖和运河。因此官道两边,竟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烂泥坑。不小心一脚踩下去,人和马就会被淹到脖颈处。

鬼才李四骑在马上向前绕了二十几步,见脚下的泥地实在是陷阱重重,只好叹了口气,带着满身泥浆的随从们,再度回至了官道上。然后跳下坐骑,稍稍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快步走到挡住自己去路的车队旁,冲着一位看上去像管事模样的汉子微微拱手,“这位兄台请了。在下急着去南边走亲戚,能不能请您麾下的伙计挪出条通道来,让在下先过去?在下知道这是不情之请,但实在是亲戚那边催得急,您看。。。。。。。。”

“在这儿等着,我去问问东家!”管事不高兴地翻了下眼皮,丢下一句硬梆梆的话,迈步挤进了车队当中。三绕两绕,便来到车队正中央的一群正在站着说话的人面前,压低了声音向对方请示。“朱大哥,来了,您看。。。。?”

被众人称为朱大哥的,不是朱八十一,又是哪个?只见他迅速扭头朝李四的脸上看了看,然后用仅仅能让身边几个人可以听见的声音,悄悄吩咐。“六子,我给你挡着,你去偷偷认一认,是不是他们?”

店小二王六子立刻从朱八十一肩头旁探出半个脑袋,迅速看了看,然后又迅速将脑袋缩了回去,低声喊道,“是,就是他。一直在城里打听红巾军的消息?还把城里边收杂货的地方全都给转遍了!”

“行了,老于,给六子拿两吊钱回去买点心孝敬老娘。其他”朱八十一轻轻点了点头,低声吩咐,“洪三,你带几个弟兄先从侧面过去,把他们的退路断了。然后等我的号令!”

说罢,立刻转过头,带着化妆成管事的吴二十二,就朝李四这边走了过来。

鬼才李四自幼跟在脱脱身后,与其他蒙古贵族们明争暗斗,到现在为止,手上至少沾了几十条人命。对危险的直觉,远非普通人能比。在先前拉着马返回官道上时,已经感觉到今天的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后来又看到人群中好像有个熟悉的影子在偷看自己,立刻知道自己恐怕是被人盯上了。因此不待朱八十一带着“伙计们”走到自己身边,就主动向前迎了一步,长揖及地,“小可急着赶路,给兄台添没麻烦了,惭愧,惭愧!”

“小舍不不必多礼!”朱八十一摆摆手,用非常别扭的流行称呼回应。“不小心堵了你的路,本来就是朱某的错。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敢问小舍贵姓?!您这是要到哪去?怎么都下午了,才从城里出发,就不怕路上遇到麻烦么?!”

‘不遇到你,就什么麻烦没有!’鬼才李四虽然不知道站在自己眼前的,就是传说中那个那个长了四个翅膀的朱八十一。却也对方的身上隐隐透出来的杀气中,感觉到了此人恐怕身份非同一般。心中偷偷骂了几句,然后陪着笑脸回应,“免贵,姓李,在族中排行第四,兄台叫我李四即可。此番去南边,是专程到舅舅家与表妹完婚。因为婚期就定在本月二十八,所以不敢在路上做太多耽搁!”

一番话,竟然答得滴水不漏。既体现出了这个时代一名汉族公子哥应有的家教,又丝毫没涉及半点儿真实有用的东西。

朱八十一听了,免不了又重新上下打量此人。只见李四生得唇红齿白,猿臂狼腰,的确如同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般。只是一双眼睛显得与长相太不协调些,隐隐约约总是有凶光在里边闪烁,

抬头看看徐洪三等人还没迂回到位,他便笑了笑,继续说道:“那你可得小心些,虽然婚期耽搁不得。可一过了黄河,就要进入芝麻李的地盘上。那红巾贼都是一群走投无路的流民,最恨的就是李兄你这种出身豪富的人!”

“以讹传讹罢了!”鬼才李四肚子里直骂娘,嘴巴却做出一幅仗义执言的模样,“那红巾军将来想必是要和朝廷争天下的。如果见到穿着整齐一点儿的就出手滥杀的话,岂不是会寒了天下富户的心?!再说了,小弟只是为了迎亲,才穿得稍微像了点儿样子。实际上自己家中,不过是略有几亩薄田,能收些租子上来,确保每天衣食无忧而已!”

“是么?”听李四答得如此圆滑老到,朱八十一愈发觉得此人身份可疑。笑了笑,继续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过,红巾军在外边居然有如此好的名声呢!若是芝麻李得知你这样夸他,肯定会亲自登门拜谢,将小舍引为知己!”

“小弟也是胡乱猜测的,没真正见过义军是什么模样!”李四着急地抬头看了看,继续笑着回应,“但既然他们占了个“义”字,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就向行人动刀子。仁兄,你以为呢?!”

“这。。。。。”朱八十一还真被李四给问愣住了。按照他的本意,既然这个明显操着北方口音的家伙,在四处打听红巾军的事情,又专门去市井中留意过杂货的交易情况,为了保险起见,自己恰巧遇上了,就不该让此人和他的随从活着离开。但此人左一个“滥杀”右一个“义军”,字字句句都占在理儿上。让融合后世宅男思维的他,真的有些难以取舍。

不除掉此人吧,万一他是蒙元朝廷的奸细,通过硝石和硫磺价格暴涨的消息,其实不难推测到上次徐州之战中,红巾军反败为胜的真正原因。尽管赵君用和唐子豪两人,已经用欲盖弥彰的手段,将真相暴露的速度尽量向后拖延。

但没弄清对方的身份,就贸然动手的话。按着姓李的家伙所言,徐州义军的义字,就有些名不副实了。毕竟此地距离徐州还有上百里距离,红巾军的势力范围,暂时也没扩大到黄河以北。就因为此人曾经打听过红巾军的事情就毫不犹豫地杀了他,万一杀错了人,事情传扬出去,芝麻李数月来替徐州红巾苦心营造的义军形象,必然会一落千丈。

正进退两难间,却又听那李四打了个哈哈,笑着说道:“朱兄是不是怕徐州红巾不像传说中那样秋毫无犯?!这事情其实很简单,指望别人手下留情,不如先将自己变成谁也咬不动的刺猬。我这有个东西,朱兄一看就明白了!”

说罢,也不管朱八十一答应不答应,转过身,大步走向自己坐骑。从马鞍后解下一个三尺多长的木头盒子,笑着走回朱八十一面前,轻轻用拇指将盒盖上的锁扣向上一挑,“朱兄请看,这便是小弟的依仗所在!”

“啪!”精致的木盒盖子迅速弹开,露出猩红的丝绒里衬出来。丝绒上,端端正正架着一个铜管,两尺多长,通体圆润笔直,只是在距离末端三寸处的地方,凸起了个球形。在球囊的正下方前后两个位置,各装了个木柄。球囊的上方,则打着一个半寸长的条形孔,里边嵌着一暗灰色的纸捻儿。正是他梦寐以求却始终无法造出来的东西,火枪!

第三十八章 火药时代

“啊!”朱八十一愣了愣,身子迅速后退。与此同时,心中一万只羊驼滚滚而过。

火枪!自己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无数钱财,至今还没弄出半点眉目的东西,居然就躺在眼前的木头盒子中。枪管、药室、手柄一应俱全,尾部还依稀铭刻着“至正某某年”字样!

虽然是最原始的那种,引线需要用手来点燃。却已经开始批量生产。那也就意味着一个火药时代的开始。大规模的战场应用,早晚都会提上日程。

天可怜见,老子还以为元朝人没掌握火铳的制造方法,还想着领先一步去虐古人!古人的火铳都发展到双手握柄式,并大规模量产了,老子还在组织着一大帮铁匠研究如何才能更快地在熟铁棍子上钻窟窿眼儿呢!(注1)

想到大批大批手持原始火铳的蒙元士兵跨过黄河,然后排成一字长蛇阵,将徐州义军给排队枪毙。朱八十一脑门上的白毛汗都渗出来了。不行,必须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可如何才能避免?杀掉眼前这个李四,将火铳据为己有么?眼前这个姓李的家伙,顶多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或者某个蒙元高官的心腹爪牙。杀了他,照样避免不了火枪走上战场。况且既然已经开始批量生产,杀了眼前这几个人,也根本阻止不了火铳的装备进度。眼下蒙元王朝暂时没将其大规模列装到军队当中,恐怕问题要么出在造价太高,要么还是出在火药威力上。。。。。。

一瞬间,就有十几个方案从他脑海里滚过。但任何一个,都无法将红巾军这边火器发展落后的劣势,从根本上扭转。那鬼才李四却好像压根儿没看到他的脸色变化般,笑着将盒子重新盖严了,然后故作惊诧状,“朱兄,朱兄莫非认识此物么?不瞒您说,小弟也是刚刚重金购得了十几柄,打算用在路上防身。其具体威力,真的没检验过!”

“去你奶奶的,你要是没检验过,老子今天就随了你的姓!”朱八十一心里怒骂,却不得不装出一幅人畜无害的笑容。“哈哈,还真让贤弟猜中了。愚兄的确曾经见过此物。只是当时身上的钱不凑手,所以没能买一杆收藏。结果过后再去找,那卖火铳的人,已经不知道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哎呀,那真是可惜了!我听人说,这东西打造起来可不容易呢!”鬼才李四咧了下嘴巴,满脸懊恼,好像没买到手铳的人,是他自己一般。

“是啊,可惜了!”朱八十一继续唉声叹气,同时用眼睛不断朝李四的随从身边瞄。如果每个人都带着一杆火铳的话,十几个人,就是十几杆火铳。无论谁被十几杆火铳瞄上,心里都不会安生。更何况作为了一个融合了后世灵魂的人,他天生就对管状武器多了几分忌惮!

两个人面对面打着哈哈东拉西扯,都知道对方身份肯定有问题,却谁也不愿主动戳破这层窗户纸。人少的一方,虽然有火铳在手,真打起来,未必有机会杀出重围。而人多的一方,却因为弄不清铜火铳的威力和有效杀伤距离,迟迟不敢命令属下动手。

二人在官道上互相心存忌惮,可苦了其他赶路者。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已经堵住了好几家商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在远处大声抗议,“兀那车队的东主,能让一下路么?你们兄弟两个想聊天,什么地方不能聊啊!把好好的大道给堵死了,让别人去爬泥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