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2 / 2)

名医贵女 贫嘴丫头 2738 字 10天前

“苏小姐,这新年一过,我便满了二十,以我这个年纪未成亲的少之又少,知道我为何到现在还未成亲吗?”李玉堂突然问。

涟漪不懂,“为何?”

玉堂笑了一笑,“与你所说的悲剧也差之不多,我对这种大家族十分厌恶反感,也许正因为此,所以才处处无声抵制吧。”

苏涟漪突然噗嗤一笑,“我们说些别的事吧,两人聚在一起,不是你叹气就是我叹气,怎么说这也是新年过后,怎可如此丧气?先说宅子,岳望县可有宅子?”

玉堂道,“我有一处宅子,若你不嫌弃,便住去罢。”

“不是嫌弃,而是想自己买一处,住着踏实。”涟漪回道,她不想和李玉堂牵扯不清,两人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但她只能控制自己的思想却无法控制外面那些嚼舌根人的思想。

还是避嫌吧,为了自己,为了李玉堂,更是为了云飞峋。

“好,那要多大的院子?”玉堂尊重她的选择。

涟漪微微皱眉一下,“大一些吧,最少要有四、五个院子,以后偶尔来住的人会不少,还得买两个丫鬟。”

李玉堂薄唇微微勾了一下,“突然想通了,买丫鬟了?”

涟漪苦笑,“我不需要人伺候,是我那朋友,自己日夜养孩子实在辛苦,干脆买两个丫鬟吧,反正院子也大。”

“好,我记下了,会尽快帮你物色。”玉堂应允。

“还有一件事,”涟漪又想到了件事,面色狡黠一下,如同算计一般。

玉堂的眉头微微一皱,“还有何事?”怎么总有种不好的感觉?

涟漪身子前倾,头微微凑了过去,往日恬静的面容此时就如同一只小狐狸一般,双眼闪着晶亮,“你那胜酒的酒厂还在吧?反正你留着也没用了,低价卖给我怎样?”

“……”李玉堂眉头皱了又皱,白玉一般的面庞爬上的绯红,是羞愧的红。他用那种卑鄙的手段去攻击苏涟漪,最后非但没赢,还一败涂地。掌柜和酒厂工人都被挖了,如今她还如同一只小狐般打起了那块场地的主意。

最后,他忍不住轻笑,“好。”嗓音清爽如风。

涟漪很激动,那块地皮她早就看上了,这李玉堂该说不说,眼睛毒得很,他挑上的东西都是好东西。那块地皮在岳望县郊,又与其他几座大城贲临,交通极为方便,从那厂地出发,几乎用相同的时间便能到达不同的几条主要官道。

这个就好比是在地图上,用几何方法算出了个中心一般。

加之,后来酒厂倒闭,她偷偷去看了一看,那厂房建得气派十分,布局合理,她一眼就看了中去,现在想软磨硬泡下来,将神仙方妆品厂迁过去。

“真的?真的要低价卖给我?”涟漪惊喜。

李玉堂发现,他很喜欢看到这么欣喜若狂的苏涟漪,她平日里那淡然就好像是一堵透明的墙,与外人拉开距离。但此时,他能感觉到,两人近了。

点了点头,“真的,送你都行。”

涟漪狠狠一拍李玉堂的肩膀,发现他看似单薄,其实身上肌肉也很结实,“好兄弟,送就不必了,该多少钱是多少钱,在原基础上给我稍微打个折就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时间紧迫,我先走了。”她站起身来,可不想再赶夜路了。

李玉堂急了,“等等,你说打个折,什么叫打个折?”

涟漪已到了大门,回头微微一笑,“就是稍微便宜一些,不说了,这回是真的要走了。”说完,便扬长而去。

茶室雅间,只留下李玉堂一人,愣愣的看着苏涟漪扬长而去的门口,心中百感,却缕不出头绪。

不大一会,墨浓上来,悄然入内,“少爷,苏小姐驾车回去了。”

李玉堂长长叹了口气,“恩,知道了,我们也走吧。”

墨浓结了银子,一主一仆两人便出了门,上了马车,回了李家别院。

……

苏涟漪驾马车回了家中,初萤见今日涟漪回来得很早,很是开心。

涟漪暖了身子,而后便将熙瞳接了过去,减轻初萤的负担。“自己养孩子,是不是很累?”笑着问。

只见初萤的一双大眼下满是淤青,少了平日里的灵动,可想而知,她晚上是睡不好的。孩子隔一个时辰便醒来一次,不是吃奶就是屎尿,而初萤怕打扰了涟漪休息,都不敢让熙瞳多哭,当他哭出第一声后,立刻便抱在怀中努力哄着。

提起孩子,初萤便少了平日里那稚嫩,笑得满是慈爱,“虽是辛苦,但却心甘情愿,为了他,我死也是愿的。”

涟漪摇摇头,“儿孙自有儿孙福,关心熙瞳也好,但也要关心自己。你是个独立的人,不要为男人活着,也不要为女儿活着。”她深深心疼这个时代的女人,完全是家人的附属品。

初萤若是一年前听这些话,定然是听不懂的。但随着和苏涟漪交往深了,两人交流很多,涟漪为她深入浅出的讲解现代思想,初萤虽和现代人比不了,也比鸾国女子先进了很多。

“知道了,我会衡量好的。”初萤笑着回答。

涟漪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抱着熙瞳在屋里转着,“真是越来越重了。”

初萤笑着,回房内将那披风取出,“披风已经做好,你试试看。”

涟漪回头一看,狠狠惊艳了一把。

一个简单的披风竟被初萤做出了花儿一般。那披风是缎子面,白色的缎子,毫无出奇,但当视线向下时,却发现不知从何处开始起笔,竟绣着羽毛。

从白色到米色,从米色到粉色,从粉色到最下面的鲜红。

如同落羽一般,被颜色渲染得梵丽辉煌,这披风,是不高调不张扬,却也不低调不平庸。初萤仿佛抓住了涟漪性格的平衡点,为其做出了一件件衣服一般。

披风的内部是毛皮,毛是兔毛,巧妙之处在于,一圈为活边,可拆洗。其实若是真正的官宦大户,便不需要用这活边,因那些夫人小姐整日都在清洁之处,衣服也很少能脏。

而苏涟漪日日要赶着马车往返,风尘仆仆,所以初萤便根据她的习惯做了这种活边的披风。不得不说,初萤真是心细如丝。

涟漪大为感动,但也忍不住埋怨。“自己养孩子已经很累了,我又太忙帮不上你,为何你还要给自己找这么繁琐的活干?”之前知晓初萤在做披风,却没想到她又绣了花,这绣花很累眼睛,难怪刚刚看到初萤的眼有些直,看起来仿佛两天未睡一般。

初萤笑得温婉,“其实做件披风不累,只不过确实有些赶,因怕你往返受冻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