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华夏武林的血脉(1 / 2)

刘病已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孟元超等人被马踏为泥浆,尽皆肝胆俱裂,经过连番斯杀,每个人虽然都很疲劳,但每个人都没有后退之意。

作为千年后的人,刘病已当然知道开封城破给华夏族带来的影响,当年知道开封城破那些留守在开封城的妇女会是什么样的遭遇,开封城的百姓乃至整个华夏国将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一曲满江红,千年风波亭,多少仁人志士为雪靖康耻抛头颅洒热血,多少热血男儿为一统山河在那儿振腕长叹,自己既然来到华夏,就要尽自己的力量来改变这一切。

作为后世之人的刘病已没有退路,作为一向以刘病已马首是瞻的江湖人同样没有退路,他们仍然在奋力在拼杀,他们脚下的尸体已经堆集如山,整个开封城下早变成一片尸山血海。

就在这完颜昌马踏孟元超后,刘彥宗也将敢死队员挑选完毕,他们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精锐中的精锐,人是千里挑一的精英,马自然是千里挑一的千里马。

随着完颜宗望的一声令下,刘彥宗一马当先,带着这帮精锐中的精锐如风驰电掣般地冲向刘病已这帮疲惫之师。

原本洁白的积雪早被鲜血染红,马蹄溅起的雪花漫天飞舞,犹如随风飘洒的玫瑰,当马队到来之时,刘病已一声大喝,纵身而起,盘龙枪如脱水的蛟龙,顿时挑中当先的金兵,挂在枪尖上犹如风中飘荡的落叶。

而刘病已的身形已落在马背上,跟着展开盘龙枪,将杨家枪法发挥得淋漓尽致,直杀得那些金兵鬼哭狼嚎,哭爹叫娘惨叫不止。

周伯通也展开他的空明拳,双拳出击,打在马头上,那马一声惨嘶,倒地而毙,马上金兵不愧是千里挑一的好手,武功倒也不弱,马未倒地,人却冲天而起,跟着一个倒转,弯刀在前,直向周伯通的头顶插落。

以周伯通的武功自然没将他放在眼内,掌心一吐,一股烈火冲天而起,顿将那人烧成灰烬,跟着返身,击向其他来袭的金兵。

洪七公则展开降龙十八掌,东一招亢龙有悔,西一招神龙摆尾,中掌的无论是人是马,无不骨头碎裂,鲜血狂吐。

只可惜,洪七公经过连番拼杀后,他的内力早已大打折扣,否则以他的武功,再配合降龙十八掌,那就不是骨头碎裂这样简单了。

燕南天则是展开长剑,大开大合,剑出人亡,杀得最为稳重,邀月宫主则守候在他旁边,随着燕南天的身形移动而移动,尽量斩杀那些偷袭的金兵。

李寻欢的飞刀早已耗尽,他现在所使的只是一柄普通的大砍刀,其威力自然不及他的飞刀了,在千军万马中,虽有杀敌之心,却无杀敌之能,只能暂时自保。

同样是以暗器为主,东方不败则跟他有点不同,她的绣花针每一根都穿着丝线,每一根都在杀敌之后能有效回收,故尔损失不大,此刻犹如一只大鹏,盘旋在金兵的头顶,长袖善舞,尽斩来袭之敌。

荆无命不愧有死神之称,他既没将别人的命放在心上,也没将自己的命放在心上,他的剑法仍然是那样的简单,只管出击不管仿防守,以伤换命似乎是他最喜欢的打法。

因此,每杀一个敌人,都会在他的身上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添上一记伤口,这番杀将下来,整个人都变成一个血人,他的眼神仍然是死鱼般的眼神,但他眼睛看到的,却不再是灰白的,而是血淋淋的一片。

快剑阿飞的剑仍是那样的快捷,出手仍是那样的毫不留情,身为李寻欢的结义兄弟,他现原任伤是,既然尽可能地杀敌,也要尽量保护李寻欢,在他的心里,李寻欢的命跟他的命同样的值钱,如果有可能,他会用自己的命去换李寻欢的命。

在这些人中,最悲壮的应该算是杨逍了,他的武功其实并不能跟周伯通这样的人相比,甚至也不能跟阿飞荆无命这些人相比,因为阿飞跟荆无命他们练功本就是为杀人,而杨逍的武功在杀伐这块,明显不如他们,杀得异常吃力。

韦一笑原本是处在第二线的,身为明教的护教法王眼见杨逍遇危,自然是要来帮的,他的武功虽然不咋地,但他的轻功却是天下无敌,特别是在长途奔袭这块,更是无人可比,连段克邪都要逊他三分。

只可惜,轻功在战场斯杀中的作用真的有限,所以当他的身形暴起,从二线飞向一线的过程中,刘彥宗忽地弯工搭箭,一只利箭顿时激射而出,噗地一声直接贯穿韦一笑的咽喉。

而韦一笑就真的像一只黑色的蝙蝠扑腾两下翅膀,直直地坠落在尸山之上,为那原本高高的尸山再增添一点高度。

而杨逍眼见好朋友惨死,心神顿时变得异常的激愤,猛地一个翻腾,脱离身周的金兵,直向刘彥宗扑去,他要为韦一笑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