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大药天成 一瞬倾城 3291 字 13天前

沈薇搓搓眼睛,外面的宫灯已经在漫天飘雪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她想,她老哥沈之书,一定不会辱没皇命的。不过,眼下这场宫变,倒真是应景。心中暗暗感叹,什么叫亡国又逢连天雪,逃亡偏遇硬头驴,眼下大抵就是了。

“孟扶苏为何会帮我?母后也太过自信了。”他好不遮掩自己的鄙夷,冷悠悠的望着戚太后。

“哀家说会,他就会。如果非要理由,你不是暗中帮南朝平了尸骨密林的民乱?如果这都不算理由的话,哀家给你个必然会帮你的理由!”戚太后缓缓从袖中的暗兜里掏出块明黄色布帛,上绣半只扶苏木,在边角处绣着六个红色小字:小儿扶苏生辰。

“孟扶苏的母亲是宸妃。我诞下你的第二年仲春,宸妃生下的孟扶苏。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知道哀家的旧事,当年我进宫,是被父亲逼迫的,用我挚爱之人的性命。为了救他我被迫入宫,本以为这样,父亲就会放他条生路,可惜我太傻,不曾想,父亲为了篡位,将我挚爱之人送进宫,用他的命要挟我偷取传国玉玺。我被逼无奈之下,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苏西水为了保我和我腹中的龙子,先一步赴了黄泉。我失意中,将一切都告诉了你的父皇。你父皇他非但没有将我处死,还立你为太子,为我废黜六宫。孟扶苏就是宸妃被遣回家中所生,当日就被勒令送入孟氏族中抚养,作为孟家世子存在。”

沈薇窝在旁边,突然顿悟似的,“是苏西水吗?”

她发誓,她只是情之所至,完全没有要故意说太后那段风流往事的意思。

戚太后沉默片刻,半笑着看她,“是苏西水。但是那都是过去的旧事了。这么多年,我为了保住瑾洵,保住这孟氏的江山,付出的太多。我怨恨先帝将我独自抛下,可是,想到先帝对我的好处,觉得也是值得的。今日,我还能在这里等着父亲逼宫,却不能让先帝的基业就这么毁去。皇后,皇帝或许不能理解哀家的心,毕竟,哀家杀了孟氏一族,又确实还得他癔症缠身。”她淡淡的扫过瑾洵,缓缓攒个笑来,“哀家就把皇帝交给你,哀家相信你能让他好起来,也能帮着他卷土重来。”

马佳含翠已然是泣不成声,戚太后话音才落,她就抱着斗篷上来给沈薇裹上,边哭着道:“皇后娘娘,太后娘娘说了,这里有她顶着,我知道外面那人是大梁的皇帝和随从,你们快些走吧,千万别再耽搁了。沁园的假山有条密道,那个密道一直通往宫外的菩萨庵,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马匹。”

沈薇任她给自己系好衿带,瞅瞅戚太后,又看看瑾洵。

马佳含翠给她裹好斗篷,又把黑色的斗篷给瑾洵系上,抹着眼泪道:“朱无庸已经死了,怕是等不到苍狼军来,戚国仗就要来拿人了。皇上,您就听太后娘娘的,走吧。”

她说的字字恳切,叫人难不动容。瑾洵却是清清冷冷的,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抽出书架上的竹卷,从容的走回榻上坐下,轻描淡写道:“朕不怕他。朕也不走。”

沈薇暗搓搓的着急,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才好,梆子声声,她抬头望望更漏,已经是四更天了。

窗外雪似是泼洒的盐,簌簌得下个不停。

戚太后给沈薇使个眼色,沈薇心中登时明了,赶紧上前几步挽起瑾洵的胳膊,道:“我还担心我哥呢,我现在要去接应他,我不管,你要是放心我自己去,就不用跟来了。”

“朕相信国舅明日一早必然会来。”瑾洵眼皮未抬的盯着竹卷,并没有丝毫意志动摇的模样。

沈薇装作饶有兴致的凑上来,想揶揄两句瑾洵,却不想……她盯竹卷眯眯眼,浅声道:“夫君,……倒了……”

孟瑾洵:……

总算是好说歹说,这才将皇上夫君哄出宫来。赫连郢和辕马跟在后面断后。等真的从密道钻出来,密道的机关立时就封死了。望着砸下来的巨大青石,赫连郢拍拍身上的雪,跳上去抄着手往往远处,扭头对孟瑾洵道:“雪太大了,看不到什么菩萨庵。”又看了看沈薇扶着孟瑾洵的手,咦了声,继而道,“好歹你也是拔刀比我要快三倍的奇才,怎的总是表现的病怏怏的,像个寒酸秀才?”

孟瑾洵端端的立在巨石下面,仍是一脸病容。说起来却也奇怪,明明这个角度,本该是赫连郢俯视着他,却不知为何,赫连郢的气势竟然输他一大截。赫连郢也觉察出些不对,又从巨石上跳了下来,站在不远处与他平视。

拙眼人一看,却还是看得出,纵然是两位皇帝站在一起,也总有一个身上的气势碾压另一个。这约莫就是天生的王者霸气,很显然,赫连郢天生的欠缺点儿,完全被孟瑾洵给碾压过去了。他打量阵儿孟瑾洵,索性蹲了下去,小身板在寒风烈雪中隐约有种飘零凄楚的错觉。

辕马倚着石头打量许久,最终认为,这是穿衣打扮上的差别。将见解说给赫连郢听,赫连郢瞬间有了信心,充满盼望的站起来继续与孟某人对视着,毫不客气的道:“回头换身霸气的衣服再来比将。”

孟瑾洵淡淡的扫过他们二人,抖抖斗篷上沾的雪,沿着眼前崎岖的山道若无旁骛的拉着沈薇往前走去。

半山寂静,漫天的雪把山道覆盖住,连雀鸟都不见一只。

赫连郢和辕马跟在他们身后,心中却已经开始暗自骂爷爷。尤其是赫连郢,怎么说也是和孟瑾洵平起平坐的人物,本来是为了观瞻苍狼军是何等士气,却沦为孟瑾洵的跟班兼保镖,这实在是让人很窝火的事情。

要是可以,他真想在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把孟瑾洵一刀咔嚓掉,从此除掉了人生劲敌,便可以笑傲江湖……

沈薇却没有心思顾忌别人心中所想,平时,她特别乐观,遇到什么事情都没心没肺,可是今天,她第一次有了有家不能回的失落感。甚至越发觉得,瑾洵告诉她,她的父亲母亲去接应沈之书是在骗她。沈府百十号人,再落魄也不会落魄的人去楼空,就算是爹娘带着人去投奔沈之书,也不能连个信儿都不给自己。

她仰头望望灰蒙蒙的天,忽然有只灰色的鸟儿仓惶飞过,凄厉的叫了两声。她低下头来,顿住脚步,还是开口,“你给我说实话,我爹和我娘,到底怎么了?”

☆、第31章

瑾洵拂手弹掉她发上的雪,平静的为她整理下斗篷,淡淡道:“朕说过的话,不想重复两次,走吧,从这里往城外去,还有好长的路要走。”

语毕,并不给沈薇说话的空档,拾起沈薇冰凉的手疾步走去。

雪又大,山路湿滑。

四个人的身影渐行渐远。

*****

风雪漫天中,沈之书重重的喘口气,将传说中重八十斤的重剑插在雪地上,压着身下的男子,那男子左脸,直从眉毛到下颚延伸着蜈蚣般丑陋的疤痕,单看右脸却也是个俊秀的男人。

“我败了,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男子忿忿的将头扭向一边,看容色很是不服气。

沈之书冷冷的哼了两声,道:“老子说过,以貌取人注定吃亏,你以为老子处处忍你让你是怕你不成?惹毛了老子,老子想杀你不过眨眼的事儿!朔风将军,咱们明人不做暗事也不说暗话,既然事已至此,老子不要你的命,跟老子走,去昊城!”

朔风佑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幕,扯起唇角笑了笑,因为左脸的缘故,这个笑看上去实在是邪魅的很。垂在额前的几缕头发被雪打湿,让他看上去倒是比较平静。

“去昊城?我发誓,有生之年绝不会再踏足昊城半步,怎么会只凭你只言片语,就违背自己所起的誓言?你想回去救人,只管带着你的军队回去。作为你打倒我的奖赏,我不会再阻止你。”

沈之书看着他,缓缓攒出个笑来,“好,一言既出,”

“驷马难追!”朔风佑定定的看着他,慢慢伸出右手来。

两支有力的双手紧握在一起的时候,沈之书居高临下的将朔风佑从地上拉起,兀然道:“为何不愿同我回去护驾?”

朔风佑的眉目沉了沉,讪笑道:“我有一定要留在漠北的理由,别问了,事不宜迟,你快上路吧。”

三万苍狼军蓄势南下,路过莽莽冰川,路过汤汤大河,路过荒芜原野,终于在二十天后到达岭南。

岭南介于漠北和帝朝的分水岭,是个极偏僻的小镇子,但偏僻也有偏僻的好处,没有几个人家,不会妨碍大军行进。出来漠北地界,气温跟着回暖,士兵们脱掉厚重的御寒铠甲轻装上路,行路也就更加快速。

苍狼又比一般的猛兽要大,骑着苍狼而过之处,犹如经受一场蝗虫重灾,被践踏的寸草不生。考虑到三万苍狼军在路上会引起骚动的规模,沈之书和右参将商议过后,决定进入帝朝地界就尽量拣荒山僻径而行。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

孟瑾洵他们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从山上下来之后,就一路直奔城外而来,就算是附带了个不会功夫的沈薇,偷渡出城也特别简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