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阵前对骂(1 / 2)

气御千年 风御九秋 1319 字 1个月前

叶傲风的出现令我瞬间生出了与之决战之心,于是立刻瞬移而回。

我与叶傲风已经数十年未曾相见了,而今的叶傲风容貌在三十六七岁左右,修道中人步入天仙之后容貌就不会再有改变,这说明叶傲风是在三十六七岁的时候晋升天仙修为的,实际上他的真实年纪远不止这些,他比我要大近十岁,我的实际年龄是三十七岁,而他则应该是四十五六。

此时的叶傲风身穿一件青色团龙道袍,脚蹬金丝兕靴,头戴八宝凌龙冠,奢华与尊贵在他的身上显露无疑,他此时正在己方境内凌空作法,他所施展的法术是黑族的御风之术,平地骤起的狂风自东向西将地面上堆积的积雪刮向了我方阵地,他而今的气息仍然不是金色气息,而是一种青色与金色相间的气息,这种灵气的充盈程度却绝不低于金仙灵气,这应该是他修行铜鼎四种法术之一的长生之术造成的现象。

叶傲风的修为自然不是申水寒等人能够比肩的,他的御风之术极为精妙,双臂每一次的拂动都可以将数十里范围内的积雪刮起卷向我方阵地,即便如此他的目的却并不是以此攻敌,他施法的范围正是雷区的所在,他想移走覆盖在雷区上的积雪,以地雷阻隔我方整装待发的骑兵,为他们营救被困兵卒和等待后援争取时间。

瞬移而回之后我并没有立即现身,而是认准了叶傲风所在的范围再施瞬移之术移到了他的身边,与此同时抽出轩辕剑直取首级,在这一刻我庆幸自己的做出的决定是如此的干脆,没有浪费丝毫的时间,也没有任何的废话。

即便如此我的心里也并没有将他杀死的想法,事实上我是想杀死他的,但是我知道我杀不了他,他现在的灵气修为已经可以与金仙比肩,自然也就能够使用金仙的法术,瞬移之术可以在顷刻之间躲避,速度之快只需闪念而不需行气。

果不其然,猛然出现的轩辕剑令叶傲风产生了警觉,顷刻之间消失了踪影。

他消失之后就轮到我紧张了,因为他可能从周围的任何地方窥探我,也可能悄无声息的隐藏身形就站在我的身边。

紧张的情绪刚刚浮上心头便发现脑后气息有异,这时候自然是不能回头张望的,只能再度瞬移避开,闪至右侧十丈之外隐身回头果然发现叶傲风手持长剑环顾左右。

我一消失紧张的就是叶傲风了,此时比的就是反应速度,因而回头之后立刻瞬移上前再度挥剑,叶傲风再度消失。

与叶傲风之间的斗法是紧张而滑稽的,因为双方都可以瞬移隐身,可以随时出现随时消失,我想杀叶傲风,叶傲风也想杀我,双方忽隐忽现的进攻一直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虽然只有一炷香的功夫儿,双方却已经各自出手十余次,直至双方到最后都知道没有杀死对方的可能,这才隐身暗处不再出现。

“就凭你于乘风也想伤及本座。”叶傲风的声音异常飘忽难以分辨方位,此时的他终于流露出了狂妄的本性,一个人狂妄与否最先改变的就是衣着,他衣着如此考究自然是内心生出了狂妄之心,不然的话没听说过有道士身穿团龙道袍的,此外他现在称呼的是我的俗家姓名,这就表示之前的同门之谊早已经逝去无踪。

“就凭你也想跟我争夺大罗金仙之位。”我按捺不住的冷笑开口,“那大罗金仙之位本来就是我的,你只是教主送来给我当垫脚石的。”此时的对话必须以激怒对方,挫伤对方信心为目的,说哈喽你好,好久不见那是二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