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他变了,他浪了,可是,所有人的目光依旧盯着你看着,就算他再怎么装,依旧是别人的目光下存活。

读书出来之后,他有先天的优势,直接进入自家公司。

即便是从比较基层的地方做起,可在所有人看来,他就是啃老族,不过是因为有个好家庭,才有现在的一切,没有会去注意他为之做的努力,别人只会觉得,他含着金汤匙出生,有现在这一切,都不是他努力而来的。

他觉得这些人就是嫉妒他,他有好家世是事实,但是他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的,不然不过把爷爷交给他的华南部几个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这靠的不是后台,是他自己的实力。

因为肩负的太多,家人的闪光太大,所以掩盖了他所有的光芒,他需要拼命做到最好,还要做的毫无所谓,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只是一个纨绔二世祖,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他以为这样就好了,反正没人能的到他的努力,他就打游戏吧,就浪吧!

可该干的活,因为家人的陪伴,他一样也没落下,依旧在努力的为明天的美好生活而奋斗着。

也许是因为那样的生活太累太累,所以生活才会戏剧的让他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虽然生活挺苦,但是每一天都比原来有意思多了。

这么想着,沈瑞忍不住轻笑起来。

他大概真的疯了,才会开始喜欢上现在的生活,又苦又累,活的一点都不自在。。

林巧巧出来的时候,沈瑞已经在灶台前认认真真的在烧火,虽然姿势动作不怎么标准,但是每次火快烧出来的时候,沈瑞倒是很快的塞进去,不敢分神。

烧好的水,林巧巧又催促着沈瑞洗澡,再姜汤喝了,暖和着身子,生怕他冷感冒了。

沈瑞的这个身体和她不同,本来就虚弱,这几天一直都在忙碌,今天更是一直淋雨,她也担心把沈瑞身体搞垮了。

自己也喝了两碗姜汤,林巧巧才开始处理带回家的三只小猪和已经切割好的猪肉。

这张家什么都没有,就数屋子大,房间多,虽然都是破破烂烂的,但是胜在有个大猪圈。

小野猪还没长大,什么都不懂,被换了个环境,也只是哼哧哼哧的叫了几声,见有猪草丢过来,哼哧哼哧的吃着,也不管究竟怎么回事。

伺候完小野猪,林巧巧开始处理背篓里头的野猪肉。

野猪毛很多,林巧巧为了刮干净这些猪毛,一直蹲坐在小凳子上刮。

因为处理的比较乱,所以现在刮毛也花是个力气活。

见她刮的起劲,沈瑞也走过来,“要不,我也帮忙?”

林巧巧并不信任他的能力,劝道:“你要不还是先去休息吧。”

这是看不起他的能力,沈瑞并不服。

说道:“你别小看我,就是刮个猪毛,真以为我真的四肢不勤啊!”

“行行行,你既然那么厉害,那就一起帮忙吧!”

沈瑞兴致冲冲的帮忙,然后很快就被打脸了。

这猪毛看着挺好剔除的,可到他这里,他拿着刀刮在猪皮上,才发现根本使不上劲,花了几次力气,总是将野猪毛半截就刮断了,并不像林巧巧刮的那么赶紧。

林巧巧斜睨了他一眼,目光带着鄙夷,像在说着,“看吧,还说你会,别逞能了!”

沈瑞很受伤,发现自己真像林巧巧说的那样,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他自己以前还觉得自己挺厉害的,没想到来到这里,居然做什么都失败。

他并不知道,这并不怪他自己,这从小生长在优渥环境的他,哪里会做这些?就连普通人家的孩子,要是从小到大没接触过这些,第一次干未必有沈瑞好,并不能用她的标准来衡量沈瑞。

至于她平时的嫌弃唾弃,那也只是让沈瑞知道现在的局势不是他作死就能好的。

见他实在不会刮猪毛,林巧巧也放弃了,让他去把笋拿去剥皮洗干净。

“今晚咱们做个猪肉炒笋,再弄点猪皮丝炒丝瓜,加菜!”

沈瑞照做了,装着外头的雨水,将两个竹笋剥皮清洗干净。

都是刚冒芽的嫩笋,白白胖胖的,让人爱不释手。

边上的林巧巧已经处理好了手中猪皮上的猪毛,见他洗好笋,让放在灶台边上。

林巧巧切了猪肉,之后又把竹笋切成片。

竹笋很嫩,没什么硬的纤维。

两个大竹笋两人也吃不完,林巧巧只切了半个炒肉丝,剩下的切成条状,然后放在筛子里晾干水分。

沈瑞不懂这是什么操作,问道:“这是要干什么?”

“腌制竹笋,这样以后不愁没菜吃,而且我腌的竹笋可好吃了。”

沈瑞半信半疑,不过还是对林巧巧抱上了应该好吃的想法。

他问道:“这竹笋需要腌多久才能吃?”

“大概一周,一周就能吃到爽口清脆的笋了,有些人喜欢加点泡椒什么的,不过咱们家没泡椒,知青那边的农场倒是种了辣椒,不过那地方我没去过,如果有泡椒泡好加进去,味道更酸爽。”林巧巧一边忙碌一边说道。

“哦。”

嘴上状似无意的回答,可实际沈瑞早已经把林巧巧的话记在心里。

林巧巧忙着做饭菜,沈瑞一个人在后方嘀咕什么她也不知道。

想到什么,林巧巧忙喊道:“沈瑞,帮我把背篓里头的水壶拿过来。”

“哦。”

靠金背篓,全是野猪的血腥气味,沈瑞捏着鼻子靠近,从里头找出水壶。

水壶里是林巧巧装着的猪血,这会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了?